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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2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青工艺”)于2016年8月23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桐青工艺,证券代码:83890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自桐青工艺挂牌以来一直担任其主办券商。

桐青工艺自挂牌以来,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桐青工艺能够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并及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情形。桐青工艺能够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落实主办券商督导意见,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长城证券担任桐青工艺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桐青工艺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的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桐青工艺战略发展需要及慎重考虑,并经与本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桐青工艺拟由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导督导义务。2018年9月7日长城证券与桐青工艺签署了《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协议中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桐青工艺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本公司不再担任桐青工艺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其的持续督导职责。双方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履行了相关报备程序。

2018年9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桐青工艺出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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