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38906 证券简称:天健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云南天行健营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云南天行健营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行为,防范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明确相关
责任主体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规范运作形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云南天行健营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因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或者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度报
告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
的问责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告编号:2025-026
理人员,参与年报编制、审核、披露的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权责对等、从严问责、
惩戒与教育结合”的原则,依据差错情节轻重、影响范围、责任大小界
定责任并追责。
第二章 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第五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
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
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
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
性的决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年报中财务数据(如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等核心指标)虚假记载金额占对应指标披露金额 30%以上,或虚假记载导致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2. 遗漏披露对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如重大诉讼仲裁、关联交易、重大投融资、股权变动等),且该事项未披露已对投资者决策产生实质影响;
3. 年报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致使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产生重大误解;
4. 未按法定时限披露年报,逾期超过 30 日且未说明合理理由;
5. 其他经监管机构、主办券商认定为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三章 责任划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总责,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信息披露负责人为年报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
责年报编制、审核、披露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及经营管理层对年报中经营数据、业务情况的真实性、准确
性负责,确保提供给年报编制部门的基础资料真实完整。
第八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年报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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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组织财务数据编制、审计对接工作,对财务数据差错承担直接管理责
任。
第九条 参与年报编制的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对其提供的年报相关资料、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对因自身工作疏漏导致的重大差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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