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38911 证券简称:木兰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
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
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公告编号:2020-014
规定。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该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根据上述相关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自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0-014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二)《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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