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01
证券代码:838911 证券简称:木兰股份 主办券商:九州证券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长安鑫盛借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经营需求,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关联方武汉长安鑫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鑫盛”)借款人民币 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 4%,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借款期限以与关联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向
长安鑫盛借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吴建顺、聂权、聂传伟回避表决,上述董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武汉长安鑫盛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振兴社区滠水春晓二期 5 栋 3 层办公 6 号
注册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振兴社区滠水春晓二期 5 栋 3 层办公 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告编号:2021-001
法定代表人:付云珍
实际控制人:付云珍
注册资本:61,000,000 元
主营业务:对房地产、教育的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装饰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付云珍持有长安鑫盛股份 4,066.8 万股,持股比例 66.67%,系长
安鑫盛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付云珍系董事聂权、聂传伟之母,董事长吴建顺之前妻;吴建顺与聂权、聂传伟为父子关系,且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考虑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借款利率为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同时未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提供借款,解决了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是对公司长期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短期资金周转需要,拟向关联方长安鑫盛借款人民币 1,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 4%,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借款期限以与关联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且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定价公允,解决了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有利于公司经营与持续稳健经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且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1-001
武汉木兰草原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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