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0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8915 证券简称:南和移动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南和移动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微信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陈志煌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陈志煌、饶高贤、陈伟东、肖涛光、张海燕因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22
1.议案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志煌、饶高贤、陈伟东、张海燕回避表决。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董事陈伟东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提名陈永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陈永先生曾于 2017 年至 2023 年期间担任深圳广晟信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晟信源”)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广晟信源于 2021 年 7 月 8 日被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裁定终结广晟信源的破产清算程序。根据广晟信源管理人出具的证明,广晟信
源于 2016 年底即基本停业,其所负债务均产生于 2017 年前,而陈永是在 2017
年后任职,管理人认为陈永虽担任广晟信源的法定代表人,但其广晟信源的破产并不负个人责任。
公司董事会对陈永先生进行资格审查,认为陈永先生虽然曾担任破产清算公司广晟信源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且自广晟信源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但其对广晟信源的破产不负有个人责任,不属于《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审查,陈永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2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万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董事张海燕女士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提名万川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提名人员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清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董事肖涛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一职。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提名陈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与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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