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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7 15:33:46 股吧网页版
金舟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7


证券代码:838916 证券简称:金舟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北京金舟建维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金舟建维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金舟建维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提
高监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北京金舟建维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与日常事务协调

2.1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2.2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3 监事会日常事务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协调,必要时可指定监事协助处理。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1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3.2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的决议时;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在市场中造成恶劣影响时;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的监事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5.1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提议监事的姓名;

(2)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5.2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第六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七条会议通知
7.1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于会议召开 2 日以前以书面、邮件、微信或者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7.2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会议通知的内容
8.1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拟审议的事项;

(3)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4)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决策资料;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6)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7)发出通知的日期。
8.2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
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9.1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9.2 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全体监事同意,也可以通过视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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