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8917 证券简称:联泰信科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保护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股份有限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泰信科”)、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全国中小企业股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本章程。 章程。
第三条 公司名称:北京联泰信科铁路 第二条公司名称: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 第三条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
博物馆东路 6 号院 4 号楼 11 层 3 单元 物馆东路6号院4号楼11层3单元1101
1101 室 B 区。 室 B 区。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2003 年 7 月 8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2003 年 7 月 8
日至长期。 日至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
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由董事会以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更换。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
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
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申请
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六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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