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38917 证券简称:联泰信科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联泰信科铁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多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项战略性管理行为。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原则和职责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
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
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对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
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
公司在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
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
(一)分析研究
统计分析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
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接待投资者来访,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双向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
建立并维护公司与股转公司、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确保公司在涉讼、重大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能够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方式和范围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为:
(一)在册及潜在投资者;
(二)财经媒体、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三)证券分析人员;
(四)监管部门、股转公司及行业协会等;
(五)其他有关机构和个人。
第七条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告
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公司应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增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可读性。
(二)股东会
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以及发言、提问提供便利,为投资者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流提供必要的时间。
(三)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
公司应确保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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