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1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8922 证券简称:善之农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上海善之农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修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善之农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之农”、“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因公司战略及经营方面等综合因素考虑,经总经办讨论,公司决定按购买时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以协商为准,该事项于2019年7月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四项议案提请于2019年7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公司为保证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守罡、朱光大针对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41
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提出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以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以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提出有效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负责人将与异议股东进一步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原则上按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进行回购,具体回购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与异议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三、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终止股票挂牌函之日起5个转让日内,为本次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要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如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出股份回购要求,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承诺人及承诺人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公告编号:2019-041
四、争议解决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具体信息联系:
联系人:钟淼
联系电话:021-50905295
邮箱:sob@shanzhinong.com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盛荣路88弄6号3层305室
特此公告!
上海善之农电子商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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