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3
证券代码:838925 证券简称:玉玄宫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佛山玉玄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佛山玉玄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 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十五条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 第三十五条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托管或 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者设定信托,或持有的股票被冻结、司法拍 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卖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
书面报告。 出书面报告并予以披露。
第九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第九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
事: 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 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
未逾5年; 未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
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
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
期未清偿; 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 (六)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
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 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 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 限尚未届满;
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 (八)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
务。 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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