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国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目录
国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2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4
第五章 董事会 ...... 19
第一节 董事 ...... 19
第二节 董事会 ...... 22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26
第七章 监事会 ...... 28
第一节 监事 ...... 28
第二节 监事会 ......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第二节 利润分配 ...... 32
第三节 内部审计 ...... 32
第四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2
第九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33
第十章 通知 ...... 34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 ...... 35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35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5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6
第十三章 修改章程 ...... 38
第十四章 附则 ...... 39
国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于二00九年十二月九日依法设立。为方便
公司开辟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公司创新发展,将公司做大、做强、做优,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类型,由河北国文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北国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由河北国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类型、设立方式: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方式:发起设立。公司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公司在保定市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130605000019010。
第五条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六条 公司名称:国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住所:保定市北二环5699号大学科技园1号楼2单元202室;邮
编:071052。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5900.9522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
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二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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