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5
证券代码:838928 证券简称:义众实业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深圳市义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义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永佳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永佳诚光”或“子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000.00 港元,公司认缴出资 10,000.00 港元,持有永佳诚光 100%股
权,截止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永佳
诚光 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0 元价格转让给柏保国。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第四十条:(一)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
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0,853,505.79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1,098,776.66 元。
截至2025年8月25日永佳诚光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0元,净资产为 0 元。经对公司在 12 个月内出售相同、相近业务范围的公司股权所涉数额的累计计算,资产总额累计计算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合计为 0%;资产净额累计计算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合计为 0%。
上述数额均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出售子公司香港永佳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该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柏保国
住所:湖南省南永州祁阳市白水镇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香港永佳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 721-725 号比利时银行大厦 14 楼 1406B
室。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香港永佳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00.00 港元,尚未实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各種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