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公告编号:2026-014
证券代码:838934 证券简称:叙简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依照公司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以及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并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0 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
度报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杭州叙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促进公
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是基于股东长期利益考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
公告编号:2026-014
作的需要。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实际治理需要,有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额度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额度有效期系经营所需,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充裕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未来发展,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授信额度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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