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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20 14:10:10 股吧网页版
天风证券关于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0-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辅导机构”、“天风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天风证券结合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辅导对象”、“远荣智能”)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天风证券作为远荣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向贵局递交了远荣智能的辅

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期)。

天风证券现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共持续三个月。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天风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张兴旺、何朝丹、李鹏飞、石翔天、张晶等五位辅导人员组成,由张兴旺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天风证券为远荣

智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通力律师事务所,本期辅导期间,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变更为通力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的签字律师为黄艳律师、夏慧君律师。其他辅导机构及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的委派人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务

1 黄海荣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红河州建水县远鑫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黄海辉 董事、副总经理

3 卓仁福 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仙游县同鑫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的委派人员

4 卢荣 董事、股东广州越秀新兴产业二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委派人员

5 谈侃 独立董事

6 陈烽 独立董事

7 谭跃 独立董事

8 高磊 监事会主席

9 张华 监事

10 黄桂春 职工代表监事

11 王德升 副总经理

12 卿文珍 财务总监

13 朱正龙 董事会秘书

14 黄莉 持股5%以上股东仙游县同鑫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四)辅导工作内容

1、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协助远荣智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证券法规持续学习,不断增强其对发行上市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公司规范运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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