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4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8939 证券简称:金坤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抵押资产暨申请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解决公司拟购买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村
创业园 5 路 8 号土地和不动产厂房的资金来源问题,结合当前财务状况,拟以
本次购买的土地和不动产厂房为抵押物,同时公司股东陈亮、刘洋、李伟、黄
国平、龚爱群、东莞市金土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提供保证担保,
向银行申请约 5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 4200 万为固定资产贷款额度,
用于支付上述资产购买及相关费用,1000 万为流动资金贷款额度,用于公司经 营周转。
以上拟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抵押资产暨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并提请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
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符合公司的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本次自
公告编号:2024-032
有资产抵押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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