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9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8939 证券简称:金坤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购买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为科技”)通
知,该公司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查询获悉,泉为科技与衡阳弘湘融信实业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该公司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村创业园 5 路 8 号的房
地产被查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权利 不动产权属证 地址 查封号 查封 查封单位 申请执
书号 效时间
粤(2023)东莞
不动产权第
0221857 号
粤(2023)东莞
东泉 不动产权第 东莞市道滘 (2024)湘 2024 年 湖南省衡阳市 衡阳弘湘融
为科技 0221880 号 镇罗沙村 0408 执保 12 16 蒸湘区法 信实业有限
股份有 粤(2023)东莞 创业园5路8 285 号 院 公司
限公司 不动产权第 号
0221881 号
粤(2023)东莞
不动产权第
0221882 号
二、本次交易事项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拟购买位于东莞市道滘镇大罗沙村创业园 5
路 8 号,建筑面积合计 15,974.24 平方米的工业房地产,交易价格人民币 4,860
万元。
截至目前,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公告编号:2024-033
待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后续安排
为推进原定交易继续履行,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现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金坤新材同意由泉为科技负责消除上述影响以便原定交易继续履行,《不动产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不变,相关交易日期顺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19 日,除了上述查封事项及《不动产转让协议》第 6.1
标的资产的担保情况,不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标的资产权属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成立的前提,金坤新材承诺,因上述查封等原因导致原协议无法执行,《不动产转让协议》约定之泉为科技关于第 6.2 条相关责任,金坤新材豁免泉为科技之责任,不予追究。若存在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潜在的限制标的资产权属的情形,金坤新材有权依照《不动产转让协议》追究泉为科技相关责任。
四、备查文件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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