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2-24 15:33:41 股吧网页版
金坤新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4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8939 证券简称:金坤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亮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集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须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542,3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3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5-008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需要,公司预计将于 2025 年度向公司关联方上海
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南昌春勤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华誉精密技术有限公司、广东西勤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等)销售产品,销售金额预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542,3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方上海摩勤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未出席会议,其他非关联方股东无须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合法成立且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自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来与公司合作顺利,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542,3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 2,000 万元(含 2,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止。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9,542,31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