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25
证券代码:838943 证券简称:星震同源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15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43 星震同源 2021 年 4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田守云、郭利军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 18 号长远天地大厦 4-1206 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该报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1-005、2021-006)。(四)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星震同源数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2020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 3 月 25 日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8,275,188.2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3,810,524.65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3,000,004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红股 0.56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3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2,968,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7,579,000.57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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