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9 15:59:00 股吧网页版
中元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股 份......5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8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8

第一节 股东......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4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6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7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20
第五章. 董 事 会......23

第一节 董事......23

第二节 董事会 ......26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第七章. 监 事 会......33

第一节 监事......33

第二节 监事会 ......34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6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7
第九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8
第十章.通知和公告 ......39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4
第十三章. 附 则......44

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北京中元成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地区乐毅路北侧 5 号 207 室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70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技术总监、董事会秘书。其中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财务总监为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条 经营宗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不断探索适
合公司发展的经营方式,做大做强石化主业,发展符合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能源技术和产品,走向高科技、高效率、高效益之路,托举一个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面向全国经营的大型能源技术企业,为股东谋取最佳利益。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不带有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
≤60℃], 正戊烷,2-甲基-2-丁烯,苯,煤焦油,乙酸溶液[含量>10%~80%],乙酸[含量>80%],环氧乙烷,甲烷[液化的],1,3—丁二烯[抑制了的],丙烯,石脑油,甲醇,1,2—二甲苯,苯乙烯[抑制了的],1,3—二甲苯,1,4—二甲苯,1—己烯,苯酚,石油原油,甲基叔丁基醚,石油醚,异辛烷,乙醇[无水],粗苯,丙烷,正丁烷,2-甲基丁烷,正己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 2019 年 10 月 27 日);制造石油添加剂(柴油抗磨剂、柴油降凝剂、原油脱
钙剂)(仅限在北京燕山东流水工业区 9 号制造);销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