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1
关于深圳穿金戴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穿金戴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小组成员由钟德颂、王元龙、王筱、吴衢成、蒋小兵、何润勇、张航瑜共 7 人组成,其中钟德颂担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第九期)的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
告签署日。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专门会议、座谈、组织核查、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方式如下:
1、现场尽职调查
民生证券对穿金戴银进行了现场尽职调查,通过实地考察、现场访谈、收集
财务、行业等方面状况的基础上,重点针对本辅导期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解决,并就重点关注问题组织各中介机构进行专题讨论,并持续跟进整改。
2、中介机构协调会
在辅导过程中,各中介机构与公司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工作计划不断予以调整和跟进。各中介机构协商讨论的内容包括: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募投项目选择、审计专项问题、法律合规专项问题等,并提示公司应予关注的事项,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督促公司落实。
3、组织自学辅导
为了使辅导工作能贯彻到接受辅导的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同时又不影响接受辅导的人员正常的工作安排,辅导机构将最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下发给接受辅导的人员,由接受辅导的人员进行自学。
4、个别答疑
在实际工作中,辅导机构与接受辅导的人员随时保持沟通,对辅导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以及接受辅导的人员对相关问题的咨询,民生证券协调各中介机构,采取个别答疑的形式及时协助解决。
除上述外,民生证券就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时与公司相关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探讨,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要求。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持续学习,不断增强其对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的认识;
2、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
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3、督促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4、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5、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假;
6、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投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自股份制改革以来,己经建立相对规范的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相关体系,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有一定的不足,需不断规范与完善。辅导工作小组积极督促公司参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民生证券对公司进行了深入的尽职调查,并就发现的具体问题与公司、相关中介机构进行沟通,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民生证券计划在下一阶段督促落实:
辅导工作小组将核查发行人历次三会文件和议事规则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持续关注和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理体系的规范运转,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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