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7-18
江苏闳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8958 证券简称:闳业机械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闳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18年6月10日,江苏闳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苏吉贸缝纫设备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编号:HY-CAM18610),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200,000.00元。2018年7月9日,公司又与日资企业—浙江东洋佳嘉海绵制品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编号:20180709),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380,000.00元。
两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同对挂牌公司影响
(一)上述二份合同的履行,特别是公司与江苏吉贸缝纫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数控裁剪机销售合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大幅提高公司的营利能力。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近年来,公司自主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数控裁剪机,采用先进的自动裁剪软件系统和进口高精度运动控制器等创新技术,具有“省人力、高效率、高精度”的特点,技术性能达行业领先水平,适用于各种软性材料裁剪,尤其应用于服装、箱包、鞋业、玩具、汽车内饰、家纺、航空航天等行业。该产品已获软件著作权3项、授权专利2件,目前产销两旺,未来将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上述二份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江苏闳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11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上述二份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江东洋佳嘉海绵制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公司与江苏吉贸缝纫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闳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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