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南头镇穗宏街 30 号 20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7 日以文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志彬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张伟坚、陈培琳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
公告编号:2025-009
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指定董事吴腾超拟定了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就其 2024 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的经营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总监汇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及 2025 年的年
度规划,财务总监编制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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