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
法律约束力。 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为记名股票,以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为记名股票,以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后,依法将公 全部为普通股。公司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集中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司后,依法将公司股票集中存管在中国
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八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十八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者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担保、补偿或者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
务资助,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 份 。 但 是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除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 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 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会做出的东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五)除 收购其股份的。(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行买卖公司股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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