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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15 19:01:32 股吧网页版
柠檬微趣: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15



证券代码:838966 证券简称:柠檬微趣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79625401E

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伟先生;

公司全体董事:齐伟先生、文明先生、于剑先生、李竹先生、

董小英女士、刘凝先生、陈均平女士;

承诺主体名称

公司全体监事:肖勃雷先生、陈家骥先生、任京辉先生;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齐伟先生、文明先生、于剑先生、

胡增荣先生

公司其他股东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后的相关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上市后开始实施

稳定股价的承诺于上市后 36 个月内有效;其他承诺长期有

承诺有效期



承诺履行期限 稳定股价的承诺于上市后 36 个月内履行

承诺结束日期 稳定股价的承诺于上市满 36 个月后结束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现实情况及监管要求,公司出具下述承诺: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 承诺主体: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内容:

(1)公司严格按照《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a)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b)公司将立即停止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公司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c)如因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2、 承诺主体:齐伟先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1)本人严格按照《北京柠檬微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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