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6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8972 证券简称:精为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精为天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精为天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相关
公告编号:2020-004
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的股东可称为本次回购对象:
1、在公司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未对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宜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的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6、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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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以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
(三)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1、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
3、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由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收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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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方式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事项后的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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