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25
公告编号:2019-053
证券代码:838975 证券简称:鑫泰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基本情况
(一) 变更主体
□第一大股东变更 □控股股东变更
√实际控制人变更 √一致行动人变更
(二) 变更方式
2016 年 1 月 6 日,刘卫华、夏禹谟、张万琰、刘任达、陈圣位
共同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五位一致行动人对公司进行共同控制,对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上均保持一致行动。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各方共同签署本协议之日起,至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第三十六个月。
鉴于《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已满,经各方协商一致,于 2019年 10 月 25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书》。
自《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书》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均无须继续执行《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约定的须由该方履行的任何权利、义务
公告编号:2019-053
与责任;且对于《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履行及终止等全部相关事宜,各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向其他方提出违约、赔偿的要求。
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卫华、夏禹谟、张万琰、刘任达、陈圣位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新增的一致行动人。二、 变更后基本情况
变更后,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三、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变更的原因及对挂牌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各业务模块正常运行,业务内容也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状态,未来可能面临治理方面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四、 其他事项
(一) 信息披露事项
本次变更是否构成收购 否
若构成,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无
本次变更是否触发权益变动 否
若触发,是否已披露相关文件 不适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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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变更是否需国家相关部
否
门批准
批准部门 无
批准程序 无
批准程序进展 无
(三) 限售情况
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限售股份。(四) 其他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本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变更事项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书》。
特此公告。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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