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7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8975 证券简称:鑫泰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鑫泰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6月11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通知
5.会议主持人:刘卫华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公告编号:2019-02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关于出售吉安县长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1000万元的价格将参股子公司吉安县长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刘任达。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刘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卫华、夏禹谟、陈圣位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关于出售江西鑫泰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7%股权》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280万元的价格将控股子公司江西鑫泰功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7%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刘卫华、夏禹谟、刘任达、张万琰、蓝小明。本次出售资产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公告编号:2019-023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刘卫华、夏禹谟、刘任达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圣位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19年7月12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安鑫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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