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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6 19:20:02 股吧网页版
天星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38984 证券简称:天星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四川天星智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
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四川天星智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证券投资、投资新建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若有)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等行为。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若有)确有必要进行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对外投资的审批部门应当具有相应的审批权限,若对外投资属关联交易事项,则应按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权限执行。

控股子公司(若有)进行对外投资,除遵照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执行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对外投资主要负责人。具体对下列工作负责:

(一)组织编制投资计划;组织对外投资的可行性分析和投资方案评估;
(二)组织编制大型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

(三)负责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投资方案或投资计划;

(四)听取拟对外投资项目负责人的汇报,对拟对外投资项目负责人的请示及时答复和处理;

(五)组织和督促相关责任人员对投资进行管理和监督;

(六)签署投资合同或协议等法律文本。

第八条 公司总经理对对外投资的下列工作负责:

(一)参与编制投资计划;

(二)编制投资方案;

(三)组织投资方案的实施;

(四)听取对外投资的拟对外投资项目负责人的汇报;

(五)组织制定投资处置方案;

(六)对投资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是对外投资的业务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项目立项前,首先应充分考虑公司目前业务发展的规模与范围,对外投资的项目、行业、时间、预计的投资收益;其次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调查并收集相关信息;最后对已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投资建议。

(二)项目立项后,对已启动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评估,同时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共同参与评估。评估时应充分考虑国家有关对外投资方面的各种规定并确保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使一切对外投资活动能在合法的程序下进行。

第十条 财务部门是对外投资的核算部门和监督部门,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参与拟定投资方案和投资计划;参与投资方案评估;组织对投出资产的评估和价值确认工作;负责办理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的具体业务;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对外投资的成本和收益;参与拟定投资项目的处置方案;参与对投资委派拟对外投资项目负责人的考核;定期分析被投资单位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提出分析报告;妥善保管债券、股票等投资凭证,以及有关法律文本、合同、协议等投资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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