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0
公告编号:2021-024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0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
核查意见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3月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上发布了《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23),现对该公告以下内容进行调整。
更正前具体内容:
调整后:
假设公司2020年12月份完成授予、假设历年年报披露时间为次年4月,公司首次授予55万股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27.5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内相应的年度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更正后具体内容:
调整后:
假设公司2020年11月份完成授予、假设历年年报披露时间为次年4月,公司首次授予55万股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27.5万元,前述总费用由公司在股权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内相应的年度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同时增加资本公积。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 年第一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版)核查意见(更正后)》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公告编号:2021-024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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