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1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情况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备案材料,公司已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经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深圳证监局已受理公司的辅导备案登记,并确认辅导备案日为 2021年 1 月 20 日。
辅导期间,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开展辅导工作,辅导期工作按辅导计划顺利进行,参与辅导工作的各方均能够按照要求履行各自应尽的义务,公司积极参与、配合辅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辅导效果。根据深圳证监局相关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向深圳证监局报送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二、 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进入精选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1-029
公司尚未披露最近 1 年年度报告,最近 2 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股票
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财务条件的风险。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504.25 万元、1,660.76 万元,符合《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进入精选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一期)》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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