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证券代码:838997 证券简称:恒驱电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0:00AM。
预计会期 0.5 天。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97 恒驱电机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解树青、李亚男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和《关于 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及其他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0)《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1)。(六)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同时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故 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立信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为保障 2021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现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 或
www.neeq.com.cn)发布的《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八)审议《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p.com.cn)的《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九)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p.com.cn)的《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恒驱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1-048)。(十)审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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