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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7:00:01 股吧网页版
双星种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8998 证券简称:双星种业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河北双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确保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及《河北双星种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可能对
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经主办券商审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
易价格或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时,视同公司的重大事件,公司应当

参照本制度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 司股票 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 下简称“重 大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公司披露信息时应使用事实描述 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含有任何宣 传、广告、恭维或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第五条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应当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不得公开或者泄露内幕消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在内幕信息依 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 进行交 易。公司应当对披露信息的知情者进行登记记录,并由信息披露事务部门负 责管理。
第六条 公司信息披露包括挂牌前的信息披露及挂牌后持续信息 披露,其中挂牌后持续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七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 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第八条 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披露规则》规定的披 露标准,或者《披露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股票 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九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及时 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推 荐主办券商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披露的理由和期限:
(一)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漏;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十条 由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信息披露规则》规定 的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公司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说明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原因。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 为需要披露的, 公司应当披露。

第三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事宜。公司所有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公司董事应当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现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主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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