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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2 16:59:21 股吧网页版
腾盛智能: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839005 证券简称:腾盛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腾盛智能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的“股东会”

所有条款中的“辞职” 所有条款中的“辞任”

所有条款中的“种类” 所有条款中的“类别”

所有条款中的“监事”、“监事会” 删除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订本章程。 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
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
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
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
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交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通技术、安防技术、消防技术、光电传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感技术、仪器仪表技术、电力电气技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交通控 防器材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设施安装,技防工程,消防工程,建 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楼宇智能 号设备装置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化工程,交通设施、消防设备及配件、 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全系安防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统监控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从事光电 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传感产品(消防报警仪器)的生产、销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售。(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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