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
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交易事项定价客观公允,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
展。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议案》
经审阅,《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议案》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聘请的中介机构具备提供保荐、承销、法律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承销、法律和审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关于聘请中介机构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提供服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华佳、王静芬、孙继伟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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