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相关责任主体出具有关承诺并接受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中出具有关承诺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切实履行已作出的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接受相应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承诺
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或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5-030
3、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企业从公司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公司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本人/本企业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本企业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或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本企业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将本人/本企业从公司领取的现金红利交付公司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发行人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如本人承诺未
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
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因素导致的除外),承诺严格遵守下列
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平台或报刊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2、如因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在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
让;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未履行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经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
公告编号:2025-030
担赔偿责任。上述承诺内容系各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各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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