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公告编号:2025-080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按照《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2024 年扣非后净利润(调整后)累计不低于 8,500 万元(含 2023 年)。现公司
2023 年经审计扣非后净利润为 73,660,976.53 元,公司 2024 年经审计扣非后净
利润为 80,463,354.30 元,上述指标达到第二次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参与绩效考核的共有 1 名激励对象,2024 年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B 级
(含)以上标准,达到个人业绩考核要求。现准予对 1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
经审议,我们认为相关事项审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80
独立董事:华佳、王静芬、孙继伟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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