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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延安医药: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中 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
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上海延安医
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本章程”或“《公司章程》”)。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 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成为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 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 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
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十七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
资助。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定向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式。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
式。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股份的;

股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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