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本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制度第三条第(1)项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本条第(1)、(2)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5)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五条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等。
第三章 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如下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转
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6)赠与或受赠资产;
(7)债权或债务重组;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签订许可协议;
(10)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1)销售产品、商品;
(12)提供或接受劳务;
(13)委托或受托销售;
(14)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5)放弃权利;
(16)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七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须遵循并贯彻以下原则:
(1)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2)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须遵循“真实公正”原则;
(3)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并以协议方式予以规定;
(4)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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