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无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层,包括公司总经理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制订本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总经理及公司经理层的职责权限,
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经营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 效进行,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总经理和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1、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4、熟悉本行业业务,掌握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战略眼光和市场意识;
5、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因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
8、被有关主管机构裁定违反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涉及有欺诈或者不诚实的行为,自该裁定之日起未逾五年。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应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权限与职责
第一节 职 权
第七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拟订公司发展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重大项目投资方案等须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计划和方案;按照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及各项计划和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或调整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6、依照有关程序,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层其他成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及公司职工;拟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和奖惩方案;制定公司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
7、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及调整经理层成员的工作职责与分工;
8、根据董事会授权,以公司名义签署有关协议、合同和文件以及处理有关事宜;
9、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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