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4
公告编号:2025-116
证券代码:839010 证券简称:延安医药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及对会议资料的仔细研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就会议中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对《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16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相关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以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对《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延
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非
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
四、对《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在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确保了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华佳、王静芬、孙继伟
上海延安医药洋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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