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0
公告编号:2019-033
证券代码:839012 证券简称:东舟船舶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无锡市东舟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东舟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2019 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为更好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提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进行权益分派,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8月27日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9,259,954.6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9,192,798.2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50,180,000.00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18,000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总额不变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告编号:2019-033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19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三、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尚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市东舟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市东舟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市东舟船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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