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中研宏科(上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6 年 3 月 30 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第三章 股份...... 2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5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32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33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4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7
第十三章 附则...... 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中研宏科(上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由【上海中研宏科软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组织形式、以发起方式设立。有限公司原有股东作为公司发起人。公司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研宏科(上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宇路56弄1号907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81.1109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名称及股份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当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精益求精、与时共进、持续发展、低碳环保。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电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计算 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 能无人飞行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汽 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相关规定,登记存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为记名股票,一律以股东姓名或单位记名。法人持有的 股份,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公司依据证券登记 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并指派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壹元。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 股同利。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481.110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发 起设立时股份数为270万股,公司发起设立股份公司时发起人名称、认购股份和 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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