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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9 18:20:03 股吧网页版
凯普顿: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9


证券代码:839018 证券简称:凯普顿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治理结
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
“《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券
监管机构的规则以及《四川凯普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
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向股东会负责,负责对董事会及其
成员以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前述人员滥用职权,
侵犯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监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
成,推举监事会主席一名。

股东代表由股东会选举和罢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
免。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过半数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
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 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
公司承担;

(九)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可对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可以在必要时以公
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还可以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出具意见,并提交
独立报告。

第五条 监事会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条 监事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提案及通知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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