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30
公告编号: 2017-041
证券代码: 839020 证券简称: 剑桥涂装 主办券商: 东海证券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下午 14: 00 以现场召开的方式
在公司西二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0 日通知全体
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潘舟华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
《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和
《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
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 后, 发表如下意见:
(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41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2017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
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详情请参看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 江苏剑桥
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7-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监事签字的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剑桥涂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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