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27 15:38:03 股吧网页版
吉美达: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27


证券代码:839029 证券简称:吉美达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632,7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加速公司业务拓展,优化财务结构,有效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
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
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自办发行)》(公告编号:2022-00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80,57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王鹏、赵良、张建新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不享有
优先购买权》议案
1.议案内容:

据《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股东大会就股票发行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二)发行对象或范围、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优先认购未进行规定。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确认本次定向发行,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3)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的合法合规性

鉴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并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作出特殊规定,而《公司章程》中对优先认购未进行规定,故公司本次发行前的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综上,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公司本次发行对现有在册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9,632,77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
合同》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内容包括认购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承诺、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河北吉美达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合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无异议函后生效。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580,57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