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9032 证券简称:动力未来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动力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动力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是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42627179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动力未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Power Future Technology Corporation
Limite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 号(写字楼)1 号
楼 4 层 1-7,邮政编码 100098。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271,7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互联网发展为契机,始于创业、不断创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智能家居、时尚消费电子领域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丰富的、高品质的智能电子产品,力争使全体股东的投资获得满意的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零配件、五金交
电、工艺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仪器仪表;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维修;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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