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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2-17 16:17:03 股吧网页版
优优木业: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临沂优优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之合法合规性意见

公告日期:2020-02-17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临沂优优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

之合法合规性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武川县腾飞大道 1 号四楼)
二○二○年二月

目录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 3
二、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必要性的意见 ...... 7
三、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合理性的意见...... 8
四、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行性的意见...... 9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临沂优优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之合法合规性意见

临沂优优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木业”、“公司”),证券简称:
优优木业,证券代码:839034,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

根据《临沂优优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优优木业拟通过竞价转让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00 元/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13,000,000 股,不超过25,500,0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3.13%-25.76%。本次回购股份完成后,拟将回购股份中的 300 万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占拟回购全部股份数量下限的 23.08%,占拟回购全部股份数量上限的 11.76%,剩余所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作为优优木业的主办券商,负责优优木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国融证券对优优木业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其申请回购股份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意见

1、公司股票挂牌已满 12 个月

经核查,优优木业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本合法合规性意见出具之日,优优木业股票挂牌已满 12个月,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第一款“公司股票挂牌满 12 个月”的规定。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经核查,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营业收入(万元) 6,764.62 16,760.84 14,987.27

净利润(万元) -161.94 724.45 661.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94.74 -2,068.09 -475.65

金流量净额(万元)

净资产收益率(%) -1.31% 6.00% 5.81%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万元) 1,539.25 2,247.04 835.37

流动资产(万元) 14,750.05 15,631.26 10,630.13

资产合计(万元) 18,023.86 18,956.27 15,125.93

流动负债(万元) 5,522.63 6,286.37 3,167.03

负债合计(万元) 5,744.55 6,515.02 3,409.1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12,279.31 12,441……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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