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变更日期:2025 年 3 月 5 日;
原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变更后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 2023 年 5月 22 日起,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东方证券在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期间,始终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为公司的发展、规范内部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对东方证券的勤勉尽责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慎重考虑及充分协商,公司与东方证券就解除持续督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同时,公司聘请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与国融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
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公告编号:2025-008
会议和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及
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与东方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
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与国融证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各方
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出具了《关于
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前述协议于同日生效。
自 2025 年 3 月 5 日起,由国融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不利影响。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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