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限售期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28 日,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期限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期限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期限已到期,且尚未完成解除限售相关手续,公司拟延长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
3,070,000 股,授予对象合计 54 人。2023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预留权益授予 430,000 股,授予对象合计 17 人。
公告编号:2025-019
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首次授予权益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因公司未满足 2022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回购注销 54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35,000 股。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535,00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时任独立董事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披露平台披露了《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限售期以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定向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4-058)、《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同日,时任主办券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披露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合法合规性意见》。2024 年 12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