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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20 18:49:01 股吧网页版
珠海鸿瑞: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839036 证券简称:珠海鸿瑞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实施相关过渡安排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辞职” 全文“辞任”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珠海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珠海市鸿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有 市鸿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第三条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
立,在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记,取得营业执照。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04006682472145。

第七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
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 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也是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束力。

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依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 员。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股份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 股东持股情况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 式。

份的凭证。
第十五条 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同等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
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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